补办户口迁移证
收藏服务编号:20240028
服务类别:学工服务
服务对象:学生办事,教工办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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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简介
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,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。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(高校由学校或辖区公安派出所)开具。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,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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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,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,不得私自涂改或转借,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,应立即报告给户口迁移证迁出派出所或新落户地址派出所。
2013年1月1日起,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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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0411-84106444(沙河口校区); 0411-86226695(旅顺口校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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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时间
工作日-工作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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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地点
沙河口校区:正北门党委保卫工作部(公安处 )102 户籍室; 旅顺口校区:管理与服务办公室(安全保卫科 )104 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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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部门
党委保卫工作部(公安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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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办部门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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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
线下办理